怀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根据《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怀安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及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抽查工作,为保证本次抽查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17年12月7日至12月12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全县监管范围内抽取在怀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企业,抽取比例为20%。
三、抽查内容
(一)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情况;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演练及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情况;
(六)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七)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情况;
(八)其他依法应当检查的内容。
四、任务分工
(一)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沟通、协调、组织本局各执法股室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二)各执法股室负责具体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三)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在我局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五、检查方式
(一)采取在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被检查企负责人签字确认。
六、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3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执法股室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我局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照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执法股室要按照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三)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执法股室要认真发现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并及时上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怀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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